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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袖与同工见证
陈瑞汶
同工

我生长在一个拜祖先和偶像的家庭。我中三辍学后就踏入社会工作,但因为屡次改行,到头来始终身无一技之长。17岁时我受朋友的影响,加入了私会党,学会抽烟、勒索、打架、偷窃、抢劫,而且更是帮派里的活跃分子。有一天,我因持械抢劫以及聚众骚乱而被捕,被判入少年感化院。在那里,我从丘少华牧师口中认识主耶稣,但并未接受祂。我被释放后不到几天,又因偷窃摩托车而被逮捕,被送返感化院。我虽然每个星期都参加牢里的基督徒敬拜聚会,但还是没有成为基督徒。        

1992年3月,我因抢劫和谋杀罪名再次被捕。身处拘留所时,我曾想悔改成为一名基督徒,但却怀疑上帝会否宽恕我这样的杀人犯而裹足不前。对此,上帝给予了我一个非常直接的答案。在监狱里的一天,我遇见了一个尼日利亚人,他告诉我曾经在梦里见过我的样子,听见耶稣基督跟他说我日后必会成为一名基督徒。我对他的话一笑置之,还板起面孔严肃地对他说:“你是因为运毒被捕,而我则是个杀人犯,我们都注定要在不久后上绞刑台。所以,你就别在这里跟我开这种玩笑了。更何况我现在身上连一本圣经都没有。” 他听后仍很坚决地告诉我,我将会有一本圣经,而且他自己也会以自由身走出这所监狱大门。(此事后4个月,他和他的共犯竟然真的获得平反,无罪释放。)         

第二天,狱警通知我有亲人来探监。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来者是从小就跟我水火不容的姐姐。她给我带来的礼物竟然是一本圣经!回到牢房,那尼日利亚人一见到我就说:“看吧,我说了耶稣告诉我你会有一本圣经的。” 此后我天天利用休闲时间和他们一起团契,研读圣经。终于,我在1992年10月决志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个人的救主。       

一天早上,负责跟进我案件的调查官来告诉我,副检察司决定减轻我的控状,把谋杀改为误杀。这项罪名虽然不会被判死刑,但他也劝我做好被判终身监禁的心理准备。当天下午调查官又来见我,说总检察署拒绝批准副检察司删减我的控状,理由是我的共犯因同一项罪行,已被判死刑,所以我也必须同样判处强制死刑。听罢我晴天霹雳,盛怒大吼:“你为什么给我带来错误的信息,害得我希望破灭!你这么做等于是把绞绳从我脖子上解下后,现在又把它拿回来重新套在我脖子上!” 面对我愤怒的指责,他不知所措,不停地向我道歉,同时重申这并非他权力范围所能够影响的结果。然后,他在临走前仍不忘提醒我:“你不妨试试向你所信的神祷告看看。”        

我回到牢房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对着上帝发脾气。我愤怒地拿起圣经,随手就把它扔到牢房后方。那天晚上,我梦见被我扔掉的圣经悬浮在空中,其中几页像被撕了下来,随风飘落,跟着有一把声音叫我去看看飘下来的其中一页。我照着他的话伸手去抓,一看,是诗篇33篇,这时我从梦中惊醒过来了。我迫不急待打开圣经,查看上帝要对我说什么。诗篇33篇1节到12节都是赞美上帝的话,我并未从中找出任何头绪,但当读到第13节“耶和华从天上观看,祂看见一切的世人”,我开始意识到上帝一直都在监察着我的一生。接着在19节,上帝更让我看到祂” 要救他们的命脱离死亡,并使他们在饥荒中存活。”我这时终于明白,我不会就这样失去生命,立时跪下感谢上帝,祈求祂的原谅,并承诺从今以后要当一个讨神喜悦的基督徒。       

由于我无法负担聘请律师的费用,政府的法律援助部门就为我安排了一位辩护律师。他成功为我争取减刑,让我最终只被判处23年监禁以及24下鞭刑。我在高庭拘留室里感动地跪下祷告,感谢上帝赐给我新的生命。在扣除余下的刑期后,我一共需要服刑15年又6个月。我在牢里把大多数时间用于研读圣经,并通过一位辅导员的帮助,得以修读一套函授神学课程。        

经过15年的监禁,我获得6个月假释在外的机会,我选择入住《突破宣道之家》以坚固和更新我的属灵生命。由于我所犯的案件不涉及毒品,本应没有入住戒毒中途之家的资格,但上帝还是为我开路,让我顺利通过社工、心理学家和医生们的面试与检测,得以被分配到《突破宣道之家》。     

进入《突破宣道之家》3个月后,我被分派到搬运部服事。我也学习如何祷告、带领敬拜、与人分享见证,以及在台上分享上帝的话语。完成36个月的更进栽培课程后,我成为全职同工。其间,上帝的看顾保守和爱护都一直不离不弃、伴我同行。祂还赐给我一位美丽贤淑的妻子徐立新姊妹,那时,我已经59岁了!        

由于妻子不是新加坡人,透过《突破宣道之家》为她申请到工作准证,从此无需再经常往返两地,省却了许多的不便和昂贵的机票费用。现在我们夫妻俩都在《突破宣道之家》一起同心事主。我愿此生都以我最爱的马太福音6:33作为我生命的指引:“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,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。”